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安置系統
訊息公告
發佈日期:113-04-10
臺北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安置結果公告
一、臺北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安置結果如附件檔案,請參閱。
二、經公告安置之學生,須於1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3時,持「安置結果暨報到通知單」向安置學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本就學安置入學資格。
三、報到當日需攜帶之資料為:
(一)「安置結果暨報到通知單」。(學生及法定代理人(父母或全數監護人)均已完成簽名)
(二)「身分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安置結果-1.視覺障礙組.pdf (62.2 KB)
- 安置結果-2.聽語障礙組.pdf (80.8 KB)
- 安置結果-3.肢障腦麻病弱組.pdf (74.9 KB)
- 安置結果-4.情緒行為障礙組.pdf (120 KB)
- 安置結果-5.學習障礙組.pdf (339 KB)
- 安置結果-6.自閉症組.pdf (297 KB)
- 安置結果-7.其他障礙組.pdf (77.7 KB)